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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现实生活中,效力待定合同数不胜数,我国法律也相应地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了一系列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发生效力,须经权利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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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的种类一般有以下三种: 1、纯获利、无义务的合同,合同有效、不需权利人的追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认可的合同,合同生效。 3、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认可,不追认的合同,合同不发生效力。
一、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 1、根本无权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三、无权处分行为。
现实生活中,效力待定合同数不胜数,我国法律也相应地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了一系列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发生效力,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例如,小张今年13岁,未经过其父母的同意,将攒下的8000元压岁钱在苹果专卖店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花费8000元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与其认知能力不符,故在得到小张父母同意之前,该电脑买卖合同即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对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如果被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追认,该合同即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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