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要交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警察通常会这样调解交通事故: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证明确定的当事人责任和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同一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在2人以上,由于伤员的治疗结束和剩馀时间不同,伤员的治疗结束或剩馀时间与死者的葬礼结束时间不同,各受害者的损害赔偿的调停期间的开始时间不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受害者的情况分别组织调停。根据伤情需要对伤者进行分期治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一期治疗结束后可以组织调解,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在征求医疗部门意见后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调停工作,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应立即制作调停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停未达成调停协议的,应制作调停结束书交给各方当事人,调停结束书应注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