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
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如果确定有错误的,会进行更正。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规定,房地产继承遗嘱公证后可以变更。遗嘱人(老人)公证后可以悔改遗嘱。遗嘱人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其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其他人一般不能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1、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可以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2、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1)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亲自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去公证处有困难,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口头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动产所有权证明、遗嘱受益人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是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当提供关系证明。(2)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同情况;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签名和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要求。(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遗嘱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的效力最大。如果是继承房产,则最好进行公证。《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由公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审查,进行纠正、纠正或者撤销错误的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则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证书没有《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则不能改变。为了改变无误遗产继承公证书的内容,只能重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二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三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上述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的声明。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