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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即合同履行地点或约定地点不明确,双方有歧义。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对象为支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地点,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则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如果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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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考勤打卡、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合同诉讼管辖地确定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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