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打电话也是让去法院领书面通知,不会直接电话说。...
打电话也是让去法院领书面通知,不会直接电话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 (2)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是指受诉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确实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或所在部队代收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转交送达有3种情况: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二、综上,未经过当事人书面同意,法院不能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传票
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有权对个人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话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革新,使得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过应注意的是,民法的侵权行为,必须具有故意、过失等主观因素。但企业监视电子邮件,或其他可能侵害隐私的情形出现时,若企业与员工间有事前的约定,或是默认同意,如员工明知企业的监视政策,但仍未加反对,则企业监视电子邮件的行为都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不能成立侵权行为
发票是法院的特定手续和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票的投递方式,1、直接投递,也称投递,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件直接投递给投递人的投递方式。直接投递是投递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也就是说,能够直接送达的,必须直接送达,以免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投递是指投递人强行拒绝诉讼文件时,投递人依法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投递人的住所,产生投递法律效力的投递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件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送达。委托投递与直接投递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邮局将送达的文件通过注册信寄给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送达人居住地远离法院道路,直接送达困难时采用的送达方式。5、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件交给送达人所在地的公司,交给送达人的送达方式。交货有三种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5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2,5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