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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后,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务登记前主管部门审批制度不再适用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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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了。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
原则上是需要缴付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公司章程中体现的都是按照公司经营期限的最后截止点来缴付。例如:公司注册资本400万,经营期限为30年,缴付时间即为2045年缴付。所以,这400万,您不必急于缴付,别外,每个地域的工商局执行的标准也不一致,所在的行业不同,是否需要实际缴付也不同,我们在网上的意见只能做为参考,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最好还是到您当地的工商及税务部门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对于抽逃出资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予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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