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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第三次起诉离婚如果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会判离的。但如果前两次都是调解和好撤诉的,或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实没有破裂的,也可以判决不离...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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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相反,认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离。法院判离婚并不是说起诉离婚的次数多就会判决离婚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可以判离。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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