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为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办理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离婚...
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离婚协议无效: 1、离婚协议书中得内容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协议内容自愿合法、公平合理,双方签名,即具有法律效力,能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证明力更强, 2、协议内容双方意思要表示真实,不能存在胁迫的情形,也不能剥夺一方应有的权利,围绕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进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登记规定:经登记而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前,协议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一方当事人不能将协议作为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依据。也就是说,夫妻在离婚前签订的,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
1.协议离婚有效的条件: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领取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