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法人贷款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贷款,将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用途是自己消费不是公司生产经营,这个款项只是企业法人的自身行为,用于自己消费,无关企业,所以这种情况,风险是企业法人自己承担。 二、以公司名义的贷款,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贷款的适用对象 企业法人贷款更适合短期小额资金的寻求,不适合大额的企业贷款。
担保公司委托贷款法律规定是: 一、为了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活动,加强对信托投资机构的资金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的委托贷款,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用委托人的资金,以信托公司的名义发放的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期限、利率、受益人等均由委托人指定,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四、委托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否则,信托公司不得接受委托。 五、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或以上。 六、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委托人不得要求信托公司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七、信托公司不得接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基金会除外)的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八、委托资金要先存后贷,先拨后用。委托存款未用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缴存存款准备金。 九、信托公司对委托人到期应收回的委托资金和日常应收利息,必须先收后划,不得垫付。 十、信托公司按委托的金额和期限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每月最高不得超过千分之三;付费方式、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信托公司违反本规定的,按违反金额处以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三次违反本规定的,并处停办委托业务。 十二、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要加强对信托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 十三、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也适用于本规定。 十四、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解释、补充、修改和废止。 十五、本规定从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停止执行。
公司法人贷款的责任: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对外欠债等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进入强制执行,则法定代表人会被法院采取限制离境等司法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