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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
商标许可所需文件:商标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申请书;商标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法人)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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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三)许可使用期限; (四)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五)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许可是商标所有人实现商标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合同,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要求许可人履行备案手续,但不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中国最高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10月16日实施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弥补了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本条有两种,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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