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
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高利贷,如果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一般属于夫妻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这个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可以认定为贷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并非婚内借的高利贷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要根据高利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经营。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只是高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本金和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也还是要还的,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一方可以举证,债权人借款是知道夫妻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明确约定为一方的债务。
高利贷一般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