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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
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对象 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经适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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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当然能卖,不过在买卖之前要区分一下持有的是一类还是二类的经济适用房,这两者有比较大的区别。 如果你是持有一类经济适用房,在卖出去之前,买方需要补交百分之10的综合地价款,而且必须要住上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你持有的经济适用房没有住满5年,则只能按照原价格出售,不过在交易一次之后,房本的性质从经济适用房变更成商品房。 持有二类经济适用房的话,大多是回迁房或是拆迁安置房,不受住够5年的交易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马上上市交易,要买卖的话,除了要按照商品房交付的税费标准外,还要额外付百分之3的土地出让金,最后才会变更成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未能够居住满5年,这样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的业主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规定是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是家庭购买亦或者是政府收购,相对来说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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