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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同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范畴,但二者也有区别:第一,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
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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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调解书民事裁定书都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三者的区别如下 判决、裁定的区别: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民事裁定书与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民事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法院民事判决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终结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的强制性决断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且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签收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反悔后,原来达成的协议无效,法院可依法及时判决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不愿意调解的只有2种原因: 1、调解内容没满足要求; 2、争口气。一般第一种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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