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gd,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其次,根据《诉讼费用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