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 见《学生伤害处理条例》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得具体看是否确实疏于管理,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主张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举证证明。具体哪些情形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请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方面责任保险的请求范围:1、学校方面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监护人错误的劳动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障碍/死亡赔偿金、葬礼费等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的时候,由于设备的旧引体向上掉落,学校方面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或者闯入外来者伤害学生时,现在学校方面的责任保险要求学生的医疗费和住院费等费用。2、不能申请的部分,例如学生走路时踩楼梯摔倒,踢足球扭脚等学校方面的直接责任,学生自己的责任时不予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9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9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