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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关于社保局不认定工伤起诉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
原告:xxxx,身份证号码xxxxx,性别xxxx,出生xxx年xxx月,住址:xxxxxxxx。电话:被告: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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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下这位朋友吧如何起诉社保问题局这个问题,一般有四种途径处理:1、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委托当地劳动方面的律师代为处理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能够在30天内申请,个人能够在2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限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限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花费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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