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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是必须的。夫妻之间是可以作出相应的财产约定的,如果要签订协议的话,是需要以协议的内容进行平等的协商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是必须的。夫妻之间是可以作出相应的财产约定的,如果要签订协议的话,是需要以协议的内容进行平等的协商的,双方当事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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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确认不是必须的。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是公证能够为将来的离婚诉讼纠纷提供相关的证据,也能保证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因此是否公证取决于双方的决定。
不是必须的。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属于有效的。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法律上并没有家庭财产的概念,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就婚后取得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分配,也可以协议一方婚前所有财产赠与对方 3,个人财产,只要是个人合法的财产,可以签订协议赠与家庭成员中的任何一人 4,签订协议时应当注意,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处分的应为个人或者夫妻共同所有合法财产 (3)协议应为签订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欺诈、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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