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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质押的,自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对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以股权质押的,自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对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均具有约束力。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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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股权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的,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协议。质权是在质押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但股权质押的,质权是在质押登记时设立的。
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出质人持股证明;(三)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答: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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