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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看是什么噪音按国家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
如果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音扰民,可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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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大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保局或者公安局。 具体介绍: 1、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排放限值。 2、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3、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环保局或者公安局。 具体介绍: 1、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排放限值。 2、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3、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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