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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对笔迹鉴定的结果不服那么是可以复议的,不过当事人想要提起复议并不能够随便发起,而是需要找到合理的证据作为支撑,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当...
再审是否可以提笔迹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之前一直都没有提过笔迹鉴定,那么再审的时候就能提出这种要求,如果是之前鉴定过了,一般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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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一、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 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二、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可以申请二次鉴定的。如果在实际的生活工作中需要对笔记进行鉴定的,可以向当地的司法中心提出申请。如果对于没有笔记的鉴定结果,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依法提出申请二次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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