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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赔偿权益?

2024-1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时,所涉及的赔偿金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基本经济补偿部分。每名劳动者在现用人单位每服务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那些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他们的经济补偿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那些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他们的经济补偿则为半个月工资。其次,工资上限问题。如果某位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已经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她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将会按照这个三倍的数额来计算,但是补偿年限的总和不得超过十二年。最后,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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