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一方有乙型肝炎不是无效的婚姻。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以下情况被认为是不能结婚: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隐瞒病史一般不认为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婚后另一方发现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及严重的精神疾病。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2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