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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离职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处理方式。具体有两种,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与去外地工作。 1、若离职后仍在当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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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以后就业了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一、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凭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销户提取的,具体的提取材料以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二、依据《》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后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以后就业了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一、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凭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销户提取的,具体的提取材料以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二、依据《》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劳动者辞职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果劳动者找到新单位的,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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