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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维修由建设工程承包方负责,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规范、性质和质量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不得指定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建设单位需要自己定货采购的,要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建设单位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及砍伐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的;(三)发现地下文物,需要继续进行施工的;(四)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的;(五)进行爆破作业的;(六)损毁水文、测绘标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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