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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第二次诉讼起算点是:在上一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进行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
离婚案件的第二次诉讼起算点是:在上一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进行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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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第二次诉讼起算点是:在上一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进行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实践中,并不是说夫妻第二次离婚就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否则的话,肯定是无法判决离婚。当然,在诉讼离婚中会进行调解,此时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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