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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由投资者或合伙人,以自然人身份进行申报,开通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自然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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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3、《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5号),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纳税人申报方式,可以选择以下几种: 1、移动客户端申报。自然人纳税人通过手机“支付宝-城市服务-政务-各地地税”履行申报手续。 2、微信申报,您只需在微信搜索当地税务平台申报的公众号,关注公众号,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3、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一般推荐)首先在税务端先做自然人信息采集。其后以业主身份证进行申报。(A表是预缴申报,B表是汇算清缴申报)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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