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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犯前款...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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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破坏邮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多;2、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3、私拆或隐匿,破坏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对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擅自拆除或者隐匿、毁坏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毁坏邮件罪既遂的判决是:邮政人员擅自、毁坏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求行为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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