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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业务中,我们经常需要把某公司付给我们的款项转付给其他公司。如果这个时候,等到我们的支票到账后,再开给其他公司。那么效率就会大打折扣。这...
转账支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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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业务中,我们经常需要把某公司付给我们的款项转付给其他公司。如果这个时候,等到我们的支票到账后,再开给其他公司。那么效率就会大打折扣。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背书转让了。 通常在支票的背面,都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后,背书人应将支票复印,在复印件上填写清楚需说明的情况。之后,根据复印件入账。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收票据。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可以按以下操作: 1、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2、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鉴丰金融觉得因银行承兑汇票背面只有两个背书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不能满足汇票多次背书转让的需要,但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承兑汇票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或粘单与粘单的骑缝处签章。 3、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背书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不可以。现金支票,只可以支取现金,不可以转帐,也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是企业收到现金支票,应填制进账单连同现金支票一同送交(本企业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如果是个人收到现金支票,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自己认为比较方便的一家),去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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