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八种:(一)故意伤害案件;(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件;(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件;(五)遗弃案件;(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以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刑罚。只要符合上述八种情况,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超出上述案件范围的,被害人不得提起自诉。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
与庭审方式改革相适应,现行刑事诉讼法弱化了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实体内容,基本上实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只要符合“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审查的主体是负责该案审理的审判组织成员;而自诉案件则应经二次审查,第一次是立案前的程序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根据立、审分立的原则,审查的主体应是专门审查立案的人员。第二次审查是开庭前的实体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这一开庭审理的必备条件,符合开庭审理条件的应转到开庭审理程序,不符合开庭审理条件的,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审查的主体是负责该案审理的审判组织人员。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如侮辱、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2、司法实践中,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由于自诉人举证能力受限,大多自诉案件均被裁定驳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