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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法律后果严重。 (一)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行为必然会对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在特定情形出现的情况...
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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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跑的结果:交通事故逃跑是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更严格的法律结果。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处于孤立无援助的危险状态,这种状态是由事故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因此事故者产生了立即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事故后逃跑,不履行法定义务,实际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事故的逃脱,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比没有逃脱严重得多。从行政责任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其次谈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跑的,逃跑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失,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把这个责任定为错误的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1、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法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 2、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者逃逸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交通法,对于受害者就要及时的利用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对于逃逸者不仅要承担受害者所有的费用,从而还要承担所有的刑事责任,所以,发生事故要立即的报警处理,而不是选择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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