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不是民工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要看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一般来说,只要能确定用工单位(一般是批建筑公司),就应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工伤,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的用工单位,只能确定具体的包工头,那么就应按雇佣关系,由包工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那么,受害人只能按《》的规定处理,即不能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0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