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即可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事项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设定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申报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三、办理流程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城镇居民享受低保条件: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二、农村户口享受低保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低保政策是实行动态管理,并以户(家庭)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若其重组家庭,社区低保专干必须对其每月的家庭人员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如果他们每月的人均收入仍低于360元的标准,则仍在低保范围内,可享受相应待遇,一旦超出这个标准,低保待遇取消。另一方面,房屋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家庭成员均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假如不再具备享受低保的条件,意味着其房屋租金补贴的待遇也将取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73人已浏览
1,073人已浏览
6,009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