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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在11月左右开始支付,一般到12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指导和支持的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筹集资金的农民医...
1、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都是在年底,基本上是11月份前后,一般截止到12月末,新农合只限农民才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只限城镇居民,由于国家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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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缴费时间是上年度的四季度,2018年缴费从今年10月开始,一般到12月20-25日结束。如果在缴费期间没有缴费也可以中途参保,但中途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助,要缴清全年个人费用和国家财政补助,并在缴费三个月后才可以享受,也就是说要多缴费少享受,所以不要错过缴费时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7农村医疗保险什么时候交费《2017年度农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明确,农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分为宣传准备、资金筹集和信息处理三个阶段,从2016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7年3月1日前结束,全面完成参合人员信息录入和系统缴费工作。个别地方具体时间有所出入,可咨询当地县级农合办或乡镇府。2017农村医疗保险怎么交1、参保登记需携带什么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簿一份。2、办理参保登记程序1个人申请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2村协理员检查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3乡镇初审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4县农保中心复核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2017农村医疗保险交多少年1、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待遇的前提为达到退休年龄2、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因此,各地的医疗保险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规定是不一样的。湖北襄阳市社保局官方回复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30周年,女25周年,且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周年。广东梅州市社保局官方回复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20年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江苏盐城社保局官方回复1、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包括1996年12月31日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1997年1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2、1997年1月1日之后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现在农村医保还要交吗目前一些身份已经采取农村与城镇医疗保险合并的政策了,对于自己当地农村医疗保险交纳可以咨询相应的部门,每个省份情况不一样,不论是哪一种,医疗保险,都是需要每年都缴纳,所以仍然需要交纳医疗保险。不同的省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所不同,以甘肃省为例,其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启东市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85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70元,政府补助680元。另外,运城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150元;巢湖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残疾人免缴个人费用;大连市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统一时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玉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相关知识: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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