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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为连带保证人,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以下是连带债务人诉讼参与人的相关内容 1、民法上的连带债务人,是指债务人需要共同对债权人负有不可分割的全部给付义务的情形。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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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否认公司人格的个案判决仅对本案当事人具有既判力,并不当然适用于该公司的其他诉讼。但是该生效判决确认的滥用事实可以作为后面案子的证据使用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保证人在其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是,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他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78条第三款,“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是不得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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