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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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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上没有看护权这个概念。按你的意思理解应该是属于法律上的监护权。监护权第一顺序人是孩子的父母,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所以爸爸不想要孩子是不可以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患有某种疾病就失去监护权,所以妈妈也还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 但从你表述的意思来看,是爸爸不想要监护权,爷爷奶奶想要。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由爸爸将孩子委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的。不需要争所谓的看护权。但如果妈妈有抚养能力的例外
首先,因引起的损害赔偿,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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