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车辆被扣一般三十五天内能取回。 2、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
1、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车辆被扣一般三十五天内能取回。 2、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车辆被扣一般三十五天内能取回。 2、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1、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车辆被扣一般三十五天内能取回。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车辆被扣一般三十五天内能取回。 2、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