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
一、核准条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一)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二)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三)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四)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结婚、离婚、岗位变动等都有可能需要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能是由户口待被转移的当事人,或者是其亲属,才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转移的请求。
1凡经市公安局批准来市入户的人员,须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领取《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并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2领取《准予迁入证明》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如属小孩入户的,须携带《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及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须按规定缴交工本费4元,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