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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公...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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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5、法院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自受理后30日内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不予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依据、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自受理后30日内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不予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程序应经过以下程序:1、警告;2、陈述和辩护;3、制作执行决定;4、送达;5、采用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决定不具有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事实明显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制当事人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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