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的法律拘留

2022-08-21
法院受理的是什么拘留呢?拘留有行政和刑事,根据《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从该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可以推断,《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止是单纯性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制传唤、留置等),还包括了处罚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 如果把行政拘留仅仅作为行政处罚看待,片面理解《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那么,该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对人身......实施行政处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生司法解释跟法律相脱节的问题。 对于行政拘留而言,其性质虽然属于行政处罚,但其特征表现为行政强制措施,具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两重性,不能因为行政拘留的属性(行政处罚)而否认其特征(行政强制措施)。对此,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也认为,“从广义上讲,拘留、罚款、吊销或扣留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也属于行政强制”(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页)。 《民事诉讼法》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包括罚款、拘留,这两种措施明显属于处罚性质,说明从法理上看,无论行政处罚还是司法处罚,均脱离不了强制措施的本质特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