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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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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我国的仲裁法和劳动法,劳动仲裁调取申请书怎么写的答复如下:申请人:ХХ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通过支票支付给北京ХХХ有限 公司的房租水电等费用,支付上述费用的银行帐户打款记录: 2008年5月,金额ХХХ元 2008年6月,金额ХХХ元 2008年7月,金额ХХХ元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 被申请人提交的与北京ХХ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虚假协议。因为 事实并不如协议中第三条所称:“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租赁费用、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此房租水电的缴纳事实情况能够客观证明被申请人与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真伪。由此可进一步证实,上述两个公司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致 北京市ХХ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9年Х月Х日
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何法律效力: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签收后生效,因此调解书一经签收,当事人不得反悔,但在签收之前应当允许当事人反悔。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这是因为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就是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制作调解书时实际上审理已经完毕。所以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仲裁庭没有必要再经过仲裁程序重复已经完成的审理,而直接裁决即可。因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而使调解无效时,仲裁庭可以直接裁决,以免久调不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经仲裁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除了可以制作仲裁调解书之外,也可以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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