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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反诉的五个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单独存在。如果第三人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担保,那么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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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反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离婚案件中,本诉被告能否提起反诉?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了以下简要分析。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关的独立反请求。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旨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导致与婚姻、财产和抚养的关系。因此,离婚诉讼实际上是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认为,离婚诉讼是复合诉讼,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的诉讼,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新请求或反请求不构成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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