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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
一、无故拖欠工资的认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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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最后可以起诉他。下面是要收集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工厂偿还您的拖欠工资。现在工厂的负责人是谁?工厂是否正在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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