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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
无证驾驶的交强险不赔偿。交强险的相关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交强险仅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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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是对被撞的第三人赔偿,如果你儿子是乘坐人员,就不能得到赔偿。
无证驾驶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受害人追偿。如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开车未携带驾驶证会扣1分,罚款20—200元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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