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三十万元的;或者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撤销、解...
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私人不正当行为,以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以下情况之一为嫌疑立案追诉:(1)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案立案标准如下: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应予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应予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