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等因素确定,江苏省一般是不超过五万元。 2、精神损害的赔...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针对员工伤情的严重程度鉴定出当事人受伤是属于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主要作为处罚的依据。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需要在员工康复之后,针对存在的后遗症进行的功能性障碍鉴定,主要作为赔偿依据。所以两种鉴定标准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60%×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8年; 如:北京市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43910元/年; 10、精神损害赔偿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7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