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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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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添名已经成为一项房屋登记机关的常规业务,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还需要什么我记不清了,你可以到西大街房屋交易中心咨询一下。关于加名后是否就属于共同财产,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添名的法律术语是“房屋共有权登记”,因此主流观点认为加上谁的名字谁就是“共有人”。作为专业律师,我还是建议最好写个东西,明确房屋的共有,否则一旦婚姻破裂,如果我作为男方代理人,出于维护男方利益会有另外一套道理。根本不在于我国法律有什么缺陷,而在于你仅有共有权登记,却无法说明你共有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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