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一审法院,都不能也无权拒绝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的裁判是终局性的。但是为纠正司法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刑诉法、民诉法、行诉法都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启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165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166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此外如果你有新的证据的话,也需要吧相应的证据和上诉状一起交上去,当然上诉以需要像一审一样交上诉费。上述的情况应当注意上诉的几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规定,如果二审人认为一审判决或裁定没有问题的话,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在十五日内上诉,则一审判决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执行判决的相关内容。二、对于上诉期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131人已浏览
2,415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