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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父母无权干涉女方探望子女,女方可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
有可能,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都想要孩子,但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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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父母无权干涉女方探望子女,女方可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可以。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双方父母的法定权利,只有当双方父母死亡或者不存在抚养能力的时候才能由其他人抚养。但是如果抚养权归男方的话,爷爷奶奶可以从旁协助抚养,而能拥有抚养权。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事实上,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两个人的收入有一部分肯定是花费在孩子身上的,只不过是离婚以后以更加明显的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方式在承担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已,所以不要片面的认为对方索要抚养费,好像就是把这钱给了前妻或者是前夫了,这部分费用是要花费在孩子上学、生活以及平时的各项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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