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
1、本质不同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车主购车时必须要上的保险,属于非盈利性的保险,其保险责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交通风险,其原则是无过错原则,也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如下:(1)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交通责任三者险,是必须要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是自愿购买的。(2)出险后,交强险无论有责无责都要赔偿;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无责不赔。(3)交强险保费固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由各个保险公司自己定。(4)交强险赔付限额固定;最高赔付限额是六万,车辆出险最高赔付2000,就是说第三者(对方)车辆无论伤到什么程度,最高赔付2000,如果涉及第三者人伤,那么无论花费多少医药费,最高赔付8000,如果第三者责任人死亡,最高赔付5万。而商业险赔付限额有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等,并不固定。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3.赔偿的范围不同。“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目前,我国是强制要求机动车投标交强险的,这肯定有其必要性。一方面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能够保障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也就是说,这部分损失并不会得到交强险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2006)民一他字第1号函复”,明确将“三责险”认定为商业险,与“交强险”划清了界限。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可见,《保险法》对于责任保险的受害人赋予了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受害人授予了直接请求权,即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人对受害人负有直接支付义务,一旦发生诉讼,保险公司为直接被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