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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机构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后又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2022-02-13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因此,对于药店,各地操作都有所不同。建议你查询当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的内容,看是否对药店有作出限制,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该药店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等相关证件,就可以卖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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